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绵安快速通道科技城大道连接线段一期工程(科技城互通匝道)的水土保持设施于2021年8月17日在绵阳市涪城区通过了生产建设单位组织的自主验收。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2017年9月29日,《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2018年6月15日,四川省水利厅印发《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 号),对生产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2017年9月29日,《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2018年6月15日,四川省水利厅印发《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 号),对生产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08月09日在绵阳市市主持召开了绵安快速通道科技城大道奓口庙至金家林段二期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经讨论质询,验收组认为:该工程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六项指标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08月09日在绵阳市市主持召开了绵安快速通道科技城大道奓口庙至金家林段三期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经讨论质询,验收组认为:该工程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六项指标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