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在绵阳召开了绵安快速通道科技城大道启动区4号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经讨论质询,验收组认为:该工程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在绵阳召开了绵安快速通道科技城大道启动区2号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经讨论质询,验收组认为:该工程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在绵阳召开了绵安快速通道科技城大道启动区1号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经讨论质询,验收组认为:该工程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 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于2021年7月委托编制单位编制完成了绵阳科技城创新中心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8月06日组织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形成了验收鉴定书。 现将绵阳科技城创新中心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 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于2021年7月委托编制单位编制完成了中国科技城·绵阳会议展览中心三期项目(一标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8月06日组织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形成了验收鉴定书。 现将中国科技城·绵阳会议展览中心三期项目(一标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