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香港上市公司投资专项法律服务​比选公告

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比选人)就某香港上市公司投资专项法律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香港上市公司投资专项法律服务

二、采购内容就比选人对某香港上市公司投资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方案设计及谈判:配合比选人完成投资方案设计;配合比选人开展相关调查;参与相关谈判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制定法律风险防控措施等。

2.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对目标公司及关联公司历史沿革、权属情况、经营现状、重大资产、重大债务及对外担保、重大合同、税务、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劳动和社会保险、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等开展法律尽职调查。

3.交易实施:参与交易方案设计、协议起草、会议谈判及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出具法律意见等。

4.其他就投资所涉法律问题参与相关谈判、提供意见和建议等。

三、采购方式

公开比选。

四、控制价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由固定费用构成。

固定费用:某香港上市公司投资专项法律服务费用控制价上限为人民币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含税价、交通、差旅费等包干)

五、服务期限自某香港上市公司投资专项工作开始到项目完全结束。

六、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无行政处罚记录,执业律师不低于20人(如为分所仅计算分所人数)。

(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律师简介),具备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重大投资并购等专项业务的业绩;

(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六)未被认定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

(七)本次公开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七、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比选文件自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获取。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1份;

4.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

5.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比选人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八、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申请文件地点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楼盐亭楼会议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申请文件,比选人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申请文件。

十、比选时间和地点1.比选时间:2020年8月10日9:3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楼盐亭楼会议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期限本次采购公告在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index.htm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发布时间自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

十二、联系方式比选人: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九洲大道268号灵创科技园

联系人:李浩麟

电  话:18084887258

2020年8月